中國的民事認證公證文書,得到越南駐華大使館的蓋章,以便民事認證公證文書能獲得越南當局的承認,不至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民事認證公證文書在越南的法律效力。
畢業(yè)證、結婚證、護照、健康證、職業(yè)等級證、身份證、個人專利、戶籍證明、駕駛證、離婚證明、學歷證明、個人委托、未刑公證、死亡證明、成績單、未婚證明、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未婚證明等。簡而言之,個人文件經過大使館認證,統(tǒng)稱為民事文件認證
越南民事文件律師公證認證流程:
1.越南國際公證律師公證
2.越南外交部認證
3.中國駐越南使館認證
先公證后雙認證,此為固定的流程,認證是相對于公證而言的,為公證的文書是無法進行認證的,越南公司公證認證全程在越南當地進行,在中國是沒有直接受理越南文書公證認證的機構的。
公證是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公證。
根據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等能在另一國境內被相關部門承認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印章和簽字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駐外使領館可以為由駐在國有關機構出具,并經駐在國外交部或有權辦理領事認證的機構認證的、擬送往中國使用的公證書或者其他證明文書等辦理領事認證。
換言之,在越南,公證是中國駐越南使領館對在越南中國公民的文書進行直接證明。認證是中國駐越南使領館對越南外交貿易部或其辦事處認證過的文書進行證明。
通常,在越南中國公民可以向駐越南使領館申請公證,也可以通過認證的方式辦理文書。越南公民(含越南籍華人)在華使用的文書,只能通過認證程序辦理。
經公證或認證程序辦理的文書,效力相同,均可在中國境內使用。
越南民事文件律師公證認證資料:
1.公證認證申請表格一份
越南民事文件律師公證認證時間:
普通認證為15個工作日,加急認證為7個工作日。